无数铅弹打入人群,流贼像割麦子一般被收割生命。
火枪手仅打一轮便继续向前突进,因为根本没人去拦截他们。
左右的刀盾手放弃防御冲入敌阵浴血厮杀。
漫山遍野的喊杀声震荡天地,侧翼一支骑兵掩杀过来,动若雷霆势不可挡。
当王昭带着近千骑兵冲入中军那一刻,混天王怒目圆睁,他清楚这场仗输了。
利用三而竭的战术让前军士气大挫,再出动大量骑兵冲毁前军阵线,以最快速度突进至中军。
中军不仅要面对官军,还要面对己方的溃兵,哪怕中军骨干是他的老兄弟也抵抗不住蜂拥的乱兵。
官兵不要命的抽打马腹,以横扫之姿扑入战阵。一阵令人牙疼的撞击声后,骑兵们如狼似虎的展开屠杀。
面对如同洪水般的官军,流贼们不敢触其锋芒,纷纷退后,这一退,给不远处后军造成恐慌。
“天佑大明,将士们,杀!”
“万胜,万胜!”
随着王昭的摆手,身后千余名士卒一拥而上,口中疯狂呐喊着军士长教导他们的词汇。
听到山崩海啸般的呐喊,混天王的脸色更难看一分。
“杀!”
“噗嗤!”
踏雪如同风中的精灵,在战场上来回窜动,王昭在马身不时挥舞手中武器,此时他已经将长剑换成短矛,这种武器很适合骑兵作战使用。
手中短矛大开大合,没有敌人敢靠近,忽然,一名敌人逮到机会朝王昭身后摸来,就在要暴起杀
人的时候,他整个人的头颅飞向半空,溅射的鲜血淋湿了王昭身后的铠甲,他无暇多管,因为敌人的骑兵部队已经冲了上来。
敌人骑兵大多用的蒙古马,耐力惊人,只是除了耐力再没有更有意义的信息,不过这次恰恰是王昭等人略胜一筹。
明朝没有不能打的兵,有的只是无能的府衙,贪婪的官吏,吸人血的长官。
肃宁军经此一役已经洗掉铅华,成为一支真正的劲旅,不似家丁兵的稀少,也不似明军的无能。肃宁营开始有了自己的荣誉,自己的骄傲,还有那份丢失已久的自信。
明朝中后期的家将虽然在人员上各个是优中选优的战士,但人数少一直是他的弱项。当王昭站在山坡遥望远处,他身后的士卒已经越过他朝敌人最多的地方发起冲锋。
王昭要打造的是一支由军纪约束,军法为参考,完全听命于他的部队。就在官军大肆杀戮之时,战场上一队流贼吸引了王昭的注意。
“顶上去,不要把后背暴露给敌人,他娘的,哭什么哭。”
混天王一脚踹翻那流贼干净利落的一刀砍杀掉。
王昭选定的战场是经过肃宁营细心挑选的决胜之地。在这里肃宁营可以大胆的尝试各种作战方法,身后是纵横密布的峡谷,前面是杀声震天的狭窄地形,这种高低起伏的地势完全打乱了敌人部署与进攻节奏,而王昭的战阵则可以原地防御,待敌人撤退在
追上去发动致命一击。
“拉弓,快拉弓!”
流贼见官军突入,放眼战场全部是敌人,他们根本不用瞄准就可以射中官军,可是他们不敢。
他们的胆气已被吓破,对战场上的任何事都保持怀疑,有的时候战争不仅是实力与科技的战斗过程,还是人与人之间意志力的博弈,狭路相逢,勇者胜!
肃宁营骑兵像一根长矛死死盯住胆敢反抗的敌人,混天王身边的流贼像被割麦子一般大片大片的战死。
“大人,炮营抵达二号位置,请求三联速射。”
“快去,冲着那拿军刀的招呼。”
“是,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