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地上站了起来,李子风继续向着山中深入,寻找炼化的目标。
百年以下的古木,其中蕴含的生命精华实在太少,还要耗费混沌之气去凝练,实在是得不偿失。
灵气并非一成不变,有的地方稀薄,不适修炼,有的地方富集,成为了洞天福地。天地万物都靠天地灵气生存,就连普通人都会喜欢灵气充盈的地方,对身体有好处。
因此灵气越浓烈的地方,上了年份的古树就越多。
沿着山脉一直向前走,李子风细细感应着灵气变化,大约过了二十分钟后,终于站定。
在他面前是棵四五个人都合抱不下的大树,比起他原先炼化的那颗,还要大上一倍左右,怕是生长了四五百年的时间。
“收获还不错,这些古树精华,因该能将我亏损的生命力补全了!”
李子风消耗了大半的混沌之气,花费了差不多一个时辰的时间,大概数了数,发现差不多有四十颗生命精华凝聚出的绿珠,收获比上一颗古树多了差不多一倍。
显然这颗古树的年龄,要比那颗久远得多。
盘膝坐下,李子风张口吞服了一颗珠子,庞大的生机瞬间在体内爆开,滋润着他的血肉。
“简直成小白脸了!”
三天之后,李子风站在一条山涧小溪边,望着自己的倒影露出了苦笑,一张略带青涩的脸庞,眉目清逸,双眸深邃如星空一般,其中露出清澈柔和的光芒,望之可亲。
肌肤如玉,白里透红,比起婴儿的来也不遑多让。
这幅相貌,和他以前眉眼五官的位置形状大致上并无变化,与原来的他还是有几分像的。但老话说得好,一白遮百丑,以前的他皮肤虽然也白,但没有现在被生机滋养过来得夸张。
如今的他,比起之前来可谓是帅气了不少。
再举起双手,嘴角的苦笑更浓了,十根手指纤细修长,手上的皮肤亦是如此,白得晶莹流转,动人之极,居然比起女人的手指还要好看得多。
还好,除了肌肤变白,变嫩外,身体的伦敦没变,那线条分明的肌肉充满了力量感,让他看起来充满了阳刚之气,要不还真成小白脸了。
原本的一头短发,也在生机的滋养下,长到了腰间,柔顺而又泛着光泽,比广告里的任何洗发露效果都要好上百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