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了上个完本感言的评论才意识到我又犯下一个严重错误。
我觉得自己无法完美书写“原理”甚至觉得原理太伟大我一个普通人没有什么底气去写很不自信所以说自己写的是“道理”。
最终引发误会让读者以为“永恒之火认为故事与道理不能相容”。
实际上我是认为原理与故事很难相容道理与故事才是完美的结合。
先扔主题这本书的核心一直就是原理而不是道理。
道理和原理从来就不是一回事。
这是我的错误我没能在书中和感言中明确这两个词语的界限。
道理和原理是有交集但完全不同的概念。
道理这个词语基本有三种意思。
一生活中的事理、规矩、情理。
二更深一层的含义也是“事物的规律”。
三在古代的典籍中道理最深的含义也是道诞生的理是大道的额外属性。这个东西没人能写明白老子的道德经至今都有无数种解读没有任何绝对权威的解读所以别跟我说哪个小说作者能把这种道理写出来。
那么实际上道理只有前面两种意思。
道理最常用的语境几乎全是感觉上、经验上、本能上、常识上、生活中等等一种“模糊感知化”的存在。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勾股定理。
一道理:
现在一个3厘米的木条和一个4厘米的木条摆成了一个直角于是一个大人对孩子说第三根木条只要5厘米就能围成一个直角三角形。
孩子问为什么大人说这就是勾股定理直角形的两个直角边如果是3和4那斜边就是5。
这就是道理可以模糊感知到知道是这么回事本质上是“这是什么”。
还有一些日常生活中简单的道理比如阴天要下雨人要努力学习土壤能中庄稼这些都是道理。
二定理:
孩子进一步问什么是勾股定理呢?
于是大人就用各种方法证明出勾股定理。
那么问题来了谁能用故事证明出勾股定理?
我觉得目前没人能做到也没人做过。
假如我回到古代写了一个主角证明勾股定理的爽点桥段那么我请问读者觉得爽是勾股定理本身让读者爽还是因为故事让读者爽?
读者因为故事爽了之后就会证明勾股定理了吗?
勾股定理好像不难证明那我们把勾股定理换成费马大定理。
结果是什么?结果是读者并不理解费马大定理甚至怀疑作者也未必能真正理解但能理解“主角证明出费马大定理就能震惊学术界”这个“道理”于是爽了。
读者是因为故事中的道理爽了本质上还是不能理解费马大定理不会从这个定理上感受到任何爽的情绪。
定理就是“一件事的为什么”。
那么原理是什么?
三原理
原理就是为什么的为什么是事物规律的规律。
最严谨的证明勾股定理的方式需要运用到公理化就是像几何原本里面的内容。
一切的定理都应该出自公理。
而文中我反复提及的第一性原理阐述的很明白就是每个学科中最核心、最不可或缺、不可否定的根本性命题。
四最关键的是什么?
最关键的是道理可以感知到可以在生活中模糊地意识到可以完全融入故事中因为故事和道理都是感知的、本能的、经验的与“可体验”的。